〔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為建立地方減碳基本功,讓各縣市的碳盤查具有一致化基準,環境部更新「縣市層級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以利後續推動相關減量策略。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減碳需中央與地方加強合作,地方政府是減碳工作重要執行者,盼透過更新地方碳盤查指引完善碳盤查標準。
減碳需中央與地方加強合作
環境部昨日舉辦「地方政府因應氣候變遷業務推動交流會」,邀請全國廿二縣市環保局代表參與。彭啓明表示,地方政府因應氣候變遷是很重要的一環,環境部推動的各種減碳措施,地方政府扮演很重要的執行者;另外碳定價已完成,明年進入排碳有價時代的落地執行,也需要中央和地方一起合作。
對地方爭取碳費,彭啓明表示,環境部預算本來就有一半左右補助給地方,至於這筆錢是否足以幫助地方減碳,他表示目前預估碳費只能收到六十億元,並不足夠,不過未來徵收碳費將專供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之用,其中包含補助地方政府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工作事項,地方政府如能提出有效減碳規劃,環境部也將予支持。
彭啓明也提到,地方很積極設計減碳目標,但可能沒有一致的盤查基準,因此設計新的地方碳盤查指引;另外,明年開始將逐步討論碳定價制度接軌至總量管制碳交易制度(ETS),將廣邀企業及地方政府參與,希望地方和中央一起往前走。
地方至少3年更新一次報告
環境部表示,近期已發布一一三年版的「縣市層級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新增地方政府自明年起,以每年更新縣市溫室氣體排查報告為原則,如窒礙難行者亦至少每三年應更新一次,並將盤查報告結果納入地方政府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年度成果報告,希望縣市政府推動盤查工作成果對外可達到國際接軌,對內則可做為推動縣市減量策略的參考依據。
原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