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在2024年完成碳費制度三項配套子法,並拍板碳費費率為每公噸300元的一般費率,以及每公噸100元、50元的二種優惠費率,後續費率會視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的情形,每兩年檢討一次,並逐步調高費率,目標2030年達到每公噸1,200元至1,800元的國際水準。
首波碳費將針對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CO2e以上之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開徵,包括水泥、鋼鐵、石化和發電等高污染產業。為讓碳費徵收對象有足夠的時間評估2030年可達成減量目標,並且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台灣碳費自2025年起開徵,將2025年排放量正式納入碳費徵收計算,並自2026年起正式收費。
綠色通膨來襲 企業成本壓力恐轉嫁消費者
隨國際社會對氣候變遷議題的重視,各國逐漸開始採取碳定價政策,全球已有75個國家或地區實施碳定價,有39個國家為碳稅費制度,36個國家實施總量管制排放交易。台灣產業以外銷導向為主,在減碳也拚與世界接軌並行,但在推動同時,也產生提高原物料價格及供應鏈的製造成本的風險,業界憂心課徵碳費可能引發綠色通膨浪潮。
雖然環境部一再強調碳費對物價影響有限,會盡量不要觸發通膨,但實際上,企業的減量計畫成本不一,環境部目前也還無法全面掌握計算;而專家普遍認為,一旦減碳成本導致的物價上漲,這樣的綠色通膨與過往起因不同,恐怕不是貨幣政策或財政措施就能緩解,得靠規模經濟來降低成本。也就是說,在減碳還沒成為「規模經濟」之前,仍可能是企業相當沈重的成本壓力,最終也勢必要從消費者身上討回來。
台灣以「碳費先行」,依氣候變遷因應法推動國內碳定價,透過優惠費率鼓勵實質減量,並搭配自願減量核發減量額度等多元機制,以大帶小擴大減量參與,加大加速減量;而中長程則會走向碳交易逐步發展總量管制下的碳排放交易制度,規劃在未來4年內參考國際經驗、啟動碳交易。
而歐盟作為全球首個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的經濟體,已在2023年10月正式啟動CBAM過渡期,雖暫不徵稅,但要求出口商須提交碳排放數據報告,並預計2026年全面實施收費,以確保非歐盟國家出口到歐盟的商品承擔相同的碳成本。
2025鎖定高碳洩漏進口產品 台版CBAM還有得等
環境部長彭啟明也多次掛保證「確定國內碳定價接軌歐盟CBAM」,在台灣繳納的碳費,可扣抵應繳交的歐盟CBAM憑證數量,只不過實際碳費扣抵CBAM的詳細規定和計算折抵方式尚未知曉,需待明年中相關歐盟CBAM公布「第三國支付的碳定價如何扣減」及「EU ETS之下免費核配與CBAM制度調和」等細則才能掌握。
台灣碳定價制度定案後,雖尚未正式開徵,但業界憂心碳費未與台版CBAM同步規劃,恐對相關產業造成重大衝擊;部分業者也認為碳費可能增加營運成本,進而影響市場競爭力,或轉嫁成本引發綠色通膨。對此,彭啟明也公開向業者承諾「政府一定會做」,將在2025年起要求水泥、鋼筋等部分進口商品須申報碳排及碳足跡,並逐步建立台版CBAM以保護國內產業。
不過,環境部推動台版CBAM恐怕還需花一些時間,由於進口業務涉及跨部會協商,實行前也須通報WTO,制定不違反貿易障礙的台版CBAM,因此,考量實施收費前須先掌握進口產品碳含量,環境部比照歐盟試行申報模式,預計2025年起先從高碳洩漏進口產品如鋼鐵、水泥等碳排放申報開始。
他山之石 歐盟ETS可為借鏡
此外,環境部規劃未來四年內逐步啟動總量管制與碳交易機制,考量歐盟於2005年所建立碳排放交易系統(ETS)是國際上運作最成熟,也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具有相當豐富執行經驗,可為台灣借鏡。
環境部認為,歐盟排放交易制度相關作法包括排放監測計畫、排放量盤查、查驗、總量設定、排放配額分配與拍賣、交易市場建構與排放配額繳交等,配套作法涉及多項專業且利害關係者眾多,具「碳定價外交戰略」趨勢,值得台灣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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